澄、沅弟左右
澄、沅弟左右:
阅邸抄,弟仍未开晋抚之缺,赏假六个月,在籍调理。明年二、三月间体气复元,或可赴山西。如精神尚难任事,届时再行疏陈,目下则须具折谢恩。不开缺而在籍养疴,亦旷典也。
贼窜山东后,蹂躏于曹州各属。徐州派去之兵六千人,日内当可接仗。顷奉寄谕,欲以李少荃视师河洛,而吴仲仙署理两江。垂询当否,复奏颇难措辞。李不在两江,则余之饷无着矣。
同治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致澄侯、沅浦弟书
澄、沅弟左右:
十日内未接两弟信。徐州去湘太远,营勇送信者均难如期往返。风闻沅弟近已留须,多而且美,不特不似病人,并加丰腴,果否?
贼在徐郡百里内外沛县等处。徐州仅有吉中八营,系今夏新招者,忠朴四营,系豫胜营旧部,只堪坚守,不能出战。调山东之兵回援,三日内必可赶到。江南另调八千人来徐,五日内亦可续到。兵到则贼又他窜,恐未必能一痛剿也。
少荃入洛一案,已于十九日复奏。
金、唐闹饷一案,已在徽正法二十馀人,并解营官数人来徐,当可了结,不致决裂。惟与朱云岩三军同时遣撤,须欠饷七八十万,恐难应手耳。
接云仙信,昏事改期明年。纪泽今冬尚可不回,明岁再送全眷回湘。移屋之事,即求两弟代为料理。纪泽虽先归,渠亦不善经理,须全禀叔父命也。
同治四年十月初五日 致澄侯、沅浦弟书
澄、沅弟左右:
复奏少荃不宜入洛,李、丁不宜遽跻封疆一疏,奉旨留中,并无寄谕,颇不可解。
东抚阎丹初与此间水乳交融,豫抚吴少村多所牴牾。吾以位望太隆,从不肯参劾邻封疆吏,故河南公事,不甚顺手。
若少荃长任两江,饷事不致掣肘,吾将于撤朱、唐、金军后,接撤刘、朱二军,腾出六军之饷概养淮军,专办捻匪,或可有济。若少荃不在两江,军饷断难应手,吾不能不引疾告退。月内当有明降谕旨也。
张文端公家训一本,寄交纪渠侄省览。渠侄恭敬谦和,德性大进,朱金权亦盛称之。将来后辈八人,每人各给一本,又给沅弟所刊《庭训格言》一本,又以星冈公“书、蔬、鱼、猪,早、扫、考、宝”八字教之,一门之风气自盛矣。